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自备电厂背压机替代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自备电厂背压机替代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月15日,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要求,组织召开了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自备电厂背压机替代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江苏科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本项目进展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并踏勘现场,检查了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运行情况,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自备电厂为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配套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新港分区。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主要技改内容为:将抽凝式汽轮机改为背压式汽轮机,发电机不变。从常州新港热电有限公司引入超高压蒸汽作为汽源。利用原1座冷却塔,新建2台循环水泵。原有燃煤锅炉停用,相关锅炉配套设施部分拆除,煤码头停运。
《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自备电厂背压机替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4月11日获得江苏省环保厅的批复(苏环审﹝2013﹞75号)。项目于2013年4月开工建设,2014年5月竣工。2018年10月正式开始通高压蒸汽,发电机试运行。2018年12月,公司委托江苏科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自备电厂背压机替代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项目变更情况
项目生产工艺、生产性质、建设地点、环保措施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规模变动为生产设备变动:环评设计新建1 座冷却塔,原有2 座冷却塔供新东化工使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原有2 座冷却塔冷却量有富余,足够该项目使用,拟新增的1 座冷却塔未建。实际生产能力供热量为232 GJ/h,供电量为7260 万kw·h/a,较环评设计生产能力供热量256.42GJ/h,供电量6084 万kw·h/a,实际产能增加了19.3%的供电量,减少了9.52%的供热量,不新增污染因子和污染物排放量,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从常州新港热电有限公司引入超高压蒸汽作为汽源,项目运行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2.废水
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设计,项目生活用水全部依托新东化工,该厂区内无生活污水产生。冷却塔定期排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排入新东化工清下水系统,作为清下水直接回用于新东化工工业生产和消防水,不外排。
3.噪声
该项目通过建筑隔声、加装消声器、安装减震装置及种植高大树木作为隔声屏,降低噪声排放。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固体废物产生。
四、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科发检测有限公司于11月26日、27日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期间,主体工程正常运转,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企业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1.废气
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2.废水
厂区内无生活污水产生,冷却塔定期排污水排入新东化工清下水系统,回用于新东化工生产和消防,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噪声监测结果:汽轮发电机89.6dB(A)、冷却塔83.9dB(A)、循环水泵78.8dB(A)。经监测,11 月26日、27日公司东厂界1#测点、北厂界2#测点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 类标准限值。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项目经验收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5日
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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